为进一步督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舟曲县纪委监察局结合舟曲实际,安排部署“三查一整治”工作,从5月4日开始对19个乡镇46个县直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内容,即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督查一把手落实“五不直接分管”要求情况;督查贯彻落实《省委在临夏召开的部分市县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情况;整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不到位的各种问题。
督查方式,是用查阅资料、查看账目的方式,重点检查执行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规定情况。主要查看2014年全年至2015年4月底的账目,也可视情况向以前年度账目延伸。
督查时间,从5月4日至5月31日,争取5月20日前完成工作。督查共分3个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要求督查组要带着任务去,带着问题回,不准敷衍了事走过场,不能当老好人,要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严肃监督执纪。督查期间要注意调阅留取相关资料,督查结束后各组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全面、准确、客观地汇总整理督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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